第七章工资基准与工资集体协商制度1
发布时间:2019-12-09 13:33来源:未知
第七章 工资基准与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第一节 工资基准概述
一、工资的概念和特征
(一)概念
工资也称薪金,是指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合同义务获得的,用人单位以法定或约定方式向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
工资有多种称谓。有的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的范畴。
【注意】工资的概念在考试中可能以名词解释形式出现。
(二)特征
(1)工资的产生是基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
(2)工资标准的确定依据是劳动法、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的规定和约定。
(3)工资的形式及支付方式是法定的。
(4)工资体现了国家与劳动关系主体之间、劳动关系主体之间的双重属性。
二、工资基准与工资集体协商、工资自决的关系
工资基准、工资集体协商、工资自决是确定工资的几种法律途径。三者之间具有紧密的关联性。
工资基准是劳动基准的组成部分。
劳动基准是国家立法规定的最低劳动标准,即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劳动条件的法定最低标准。
工资基准是指国家立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核算和支付劳动者工资时所应遵守的最低标准。
工资自决包括工资分配方式确定权和工资水平确定权。
工资基准属公法上的关系,反映的是国家与用人单位、劳动者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
工资集体协商、工资自决属私法上的关系,反映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
三、工资形式及构成
(一)工资形式
工资形式是指计量劳动和支付工资的形式。
1.计时工资
计时工资是按照单位时间工资率(即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支付劳动者个人工资的一种形式。
计时工资可以分为月工资制、日工资制和小时工资制三种。
2.计件工资
计件工资是指按照劳动者完成的合格产品的数量和预先规定的计件单位计算工资的形式。它是用一定时间内的劳动成果来计算的工资,即用间接劳动时间来计算,因此它是计时工资的转化形式。计件工资的优点是能够使劳动成果与劳动报酬直接联系起来,更好地体现了按劳分配的原则;缺点是容易因追求数量而忽视质量。计件工资的使用范围不具有普遍性,一般适用于劳动工序简单独立、工作量能精确计算、产品质量有国家或者行业明确标准的企业。
3.年薪
年薪是指对符合一定条件的劳动者实行以一个账务年度为核算工资依据计发劳动报酬的工资形式。只适用于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如总经理(厂长)、董事、监事等。
(二)工资构成
工资构成即指工资总额由几部分相互联系的内容组成。
《劳动法》第47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水平。”
最常见的工资构成单元有:
1.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与工作岗位相适应的相对固定的工资单位。
基本工资的主要特点是:
(1)常规性。
(2)固定性。
(3)主干性。
(4)基准性。
(5)等级性。
2.奖金
奖金是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超额劳动或相关非基本工资核算要素的报酬。奖金是辅助工资的构成内容之一。
3.津贴
津贴是指补偿劳动者在特殊条件下的额外劳动消耗和生活费额外支出的工资补充形式。
依据津贴的设置目的和所起的作用,可以将我国现行的津贴分为以下几大类:
(1)为补偿劳动者额外劳动消耗而设置的津贴
(2)为保障职工身体健康而设置的津贴
(3)为鼓励职工钻研技术、努力工作而设置的津贴
(4)为补偿职工的特殊贡献而设置的奖励性津贴
4.补贴
补贴是工资构成中较固定和稳定的单元。
【提示】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1)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3)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
第二节 最低工资制度
一、最低工资的概念及特点
(一)概念
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两种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二)法律特征
(1)最低工资的保障范围是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需要。
(2)最低工资是国家通过立法确定的法定标准。
(3)最低工资是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的最低标准。
【提示】最低工资额与用人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是不同的概念。用人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是各工种(岗位)的最低一级工资标准。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20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例题·单选题】新达公司在与李某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李某的工作岗位为管理岗,试用期满后月工资3000元,试用期2个月。新达公司管理岗位的最低月工资为2500元,当地的最低工资为1000元,试用期内李某的月工资不得低于( )
A.1000元
B.2000元
C.2400元
D.2500元
[答疑编号111070101]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劳动合同法》第20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
(一)确定最低工资标准的原则
(1)协调原则。即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应当与其相关因素综合考虑,相互协调。
(2)基本生活保障原则。即以保障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需要为目标。
(3)分级管理原则。《劳动法》、《最低工资规定》规定: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不同行政区域也可以有不同的最低工资标准。
【例题·单选题】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立法目的和有关规定,下列选项中,不属于确定最低工资标准的原则的是( )。
A.协调原则
B.基本生活保障原则
C.平等原则
D.分级管理原则
[答疑编号111070102]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立法目的和有关规定,可以将确定最低工资标准的原则概括为以下三项:(1)协调原则。(2)基本生活保障原则。(3)分级管理原则。
(二)最低工资标准的构成
最低工资标准的构成,通常应当包括以下三个部分:
1.维持劳动者本人最低生活的费用
2.劳动者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
3.其他因素
(三)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参考因素
1.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这是最低工资确定中的核心考量因素,也是最低工资制度的立法宗旨。
2.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我国最低工资占社会平均工资的比例一般在34%一36%之间。
3.劳动生产率
4.就业状况
劳动力供求既反映了工资的基本水平,也反映了经济的运行状况。
5.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由于最低工资的基本生活保障作用,地区经济发展的差异导致消费品物价水平的不同,由此也决定了最低工资的差异水平。
【注意】确定最低工资标准应考虑的因素在历年考试中曾经以简答题形式考核,考生需注意。
(四)最低工资的确定程序
(1)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拟订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方案。
(2)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确定最低工资标准的方案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现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同)。
(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收到拟订方案后,应征求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的意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对方案可以提出修订意见,若在方案收到后14日内未提出修订意见的,视为同意。
(4)在得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同意后,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将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方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5)在批准后7日内在当地政府公报上和至少一种全地区性报纸上发布。
(6)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在发布后10日内将最低工资标准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用人单位应在最低工资发布后10日内将该标准向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公示。
【例题·单选题】根据我国法律关于确定最低工资标准程序的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收到拟订的最低工资标准方案后,可以提出修订意见,若在方案收到后( )内未提出修订意见的,视为同意。
A.10日
B.12日
C.14日
D.15日
[答疑编号111070103]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收到拟订方案后,应征求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的意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对方案可以提出修订意见,若在方案收到后14日内未提出修订意见的,视为同意。
第一节 工资基准概述
一、工资的概念和特征
(一)概念
工资也称薪金,是指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合同义务获得的,用人单位以法定或约定方式向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
工资有多种称谓。有的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的范畴。
【注意】工资的概念在考试中可能以名词解释形式出现。
(二)特征
(1)工资的产生是基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
(2)工资标准的确定依据是劳动法、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的规定和约定。
(3)工资的形式及支付方式是法定的。
(4)工资体现了国家与劳动关系主体之间、劳动关系主体之间的双重属性。
二、工资基准与工资集体协商、工资自决的关系
工资基准、工资集体协商、工资自决是确定工资的几种法律途径。三者之间具有紧密的关联性。
工资基准是劳动基准的组成部分。
劳动基准是国家立法规定的最低劳动标准,即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劳动条件的法定最低标准。
工资基准是指国家立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核算和支付劳动者工资时所应遵守的最低标准。
工资自决包括工资分配方式确定权和工资水平确定权。
工资基准属公法上的关系,反映的是国家与用人单位、劳动者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
工资集体协商、工资自决属私法上的关系,反映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
三、工资形式及构成
(一)工资形式
工资形式是指计量劳动和支付工资的形式。
1.计时工资
计时工资是按照单位时间工资率(即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支付劳动者个人工资的一种形式。
计时工资可以分为月工资制、日工资制和小时工资制三种。
2.计件工资
计件工资是指按照劳动者完成的合格产品的数量和预先规定的计件单位计算工资的形式。它是用一定时间内的劳动成果来计算的工资,即用间接劳动时间来计算,因此它是计时工资的转化形式。计件工资的优点是能够使劳动成果与劳动报酬直接联系起来,更好地体现了按劳分配的原则;缺点是容易因追求数量而忽视质量。计件工资的使用范围不具有普遍性,一般适用于劳动工序简单独立、工作量能精确计算、产品质量有国家或者行业明确标准的企业。
3.年薪
年薪是指对符合一定条件的劳动者实行以一个账务年度为核算工资依据计发劳动报酬的工资形式。只适用于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如总经理(厂长)、董事、监事等。
(二)工资构成
工资构成即指工资总额由几部分相互联系的内容组成。
《劳动法》第47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水平。”
最常见的工资构成单元有:
1.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与工作岗位相适应的相对固定的工资单位。
基本工资的主要特点是:
(1)常规性。
(2)固定性。
(3)主干性。
(4)基准性。
(5)等级性。
2.奖金
奖金是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超额劳动或相关非基本工资核算要素的报酬。奖金是辅助工资的构成内容之一。
3.津贴
津贴是指补偿劳动者在特殊条件下的额外劳动消耗和生活费额外支出的工资补充形式。
依据津贴的设置目的和所起的作用,可以将我国现行的津贴分为以下几大类:
(1)为补偿劳动者额外劳动消耗而设置的津贴
(2)为保障职工身体健康而设置的津贴
(3)为鼓励职工钻研技术、努力工作而设置的津贴
(4)为补偿职工的特殊贡献而设置的奖励性津贴
4.补贴
补贴是工资构成中较固定和稳定的单元。
【提示】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1)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3)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
第二节 最低工资制度
一、最低工资的概念及特点
(一)概念
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两种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二)法律特征
(1)最低工资的保障范围是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需要。
(2)最低工资是国家通过立法确定的法定标准。
(3)最低工资是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的最低标准。
【提示】最低工资额与用人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是不同的概念。用人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是各工种(岗位)的最低一级工资标准。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20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例题·单选题】新达公司在与李某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李某的工作岗位为管理岗,试用期满后月工资3000元,试用期2个月。新达公司管理岗位的最低月工资为2500元,当地的最低工资为1000元,试用期内李某的月工资不得低于( )
A.1000元
B.2000元
C.2400元
D.2500元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劳动合同法》第20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
(一)确定最低工资标准的原则
(1)协调原则。即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应当与其相关因素综合考虑,相互协调。
(2)基本生活保障原则。即以保障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需要为目标。
(3)分级管理原则。《劳动法》、《最低工资规定》规定: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不同行政区域也可以有不同的最低工资标准。
【例题·单选题】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立法目的和有关规定,下列选项中,不属于确定最低工资标准的原则的是( )。
A.协调原则
B.基本生活保障原则
C.平等原则
D.分级管理原则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立法目的和有关规定,可以将确定最低工资标准的原则概括为以下三项:(1)协调原则。(2)基本生活保障原则。(3)分级管理原则。
(二)最低工资标准的构成
最低工资标准的构成,通常应当包括以下三个部分:
1.维持劳动者本人最低生活的费用
2.劳动者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
3.其他因素
(三)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参考因素
1.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这是最低工资确定中的核心考量因素,也是最低工资制度的立法宗旨。
2.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我国最低工资占社会平均工资的比例一般在34%一36%之间。
3.劳动生产率
4.就业状况
劳动力供求既反映了工资的基本水平,也反映了经济的运行状况。
5.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由于最低工资的基本生活保障作用,地区经济发展的差异导致消费品物价水平的不同,由此也决定了最低工资的差异水平。
【注意】确定最低工资标准应考虑的因素在历年考试中曾经以简答题形式考核,考生需注意。
(四)最低工资的确定程序
(1)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拟订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方案。
(2)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确定最低工资标准的方案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现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同)。
(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收到拟订方案后,应征求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的意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对方案可以提出修订意见,若在方案收到后14日内未提出修订意见的,视为同意。
(4)在得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同意后,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将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方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5)在批准后7日内在当地政府公报上和至少一种全地区性报纸上发布。
(6)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在发布后10日内将最低工资标准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用人单位应在最低工资发布后10日内将该标准向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公示。
【例题·单选题】根据我国法律关于确定最低工资标准程序的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收到拟订的最低工资标准方案后,可以提出修订意见,若在方案收到后( )内未提出修订意见的,视为同意。
A.10日
B.12日
C.14日
D.15日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收到拟订方案后,应征求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的意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对方案可以提出修订意见,若在方案收到后14日内未提出修订意见的,视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