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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 城乡规划体制

发布时间:2020-01-17 11:49来源:未知

第3章 城乡规划体制

一、本章复习建议

本章在历年考试中,处于比较重要的地位,建议学员全面掌握,重点复习。从题型来讲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的题型都要加以练习。通过本章学习,了解城乡规划体制所涉及的4个子系统的概念,掌握我国现行城乡规划体制。

二、本章重要知识点讲解

1节 城乡规划体制概述
1.城乡规划体制是通过哪四个系统来共同构建的
(1)规划法规系统:是整个城乡规划体制的基础,为规划行政、规划编制和开发控制方面提供了法定依据和法定程序。包括主干法及其从属法规、专项法、相关法
(2)规划行政系统:指从国家中央政府到地方城镇政府规划管理部门的机构设置,以及各个层面上机构权责的界定。
(3)规划技术系统:指各个层面的规划应完成的目标、任务和作用,以及完成这些任务所必需的内容和方法,也包括各个层面上规划编制的技术规范。
(4)规划运作系统:指规划实施操作机制的总和。
 
第2节 我国现行城乡规划法规系统
1.我国的法规系统构成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技术标准(规范)
2.主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下简称《城乡规划法》)
3.从属法规与专项法规:主要在《城乡规划法》的几个重要维度展开,对城乡规划的若干重要领域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界定,包括:城乡规划管理、城乡规划组织编制和审批管理、城乡规划行业管理、城乡规划实施管理,以及城乡规划实施监督检查管理。
4.相关法:在我国,与城乡规划相关的法律法规覆盖法律法规体系的各个层面,涉及土地与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市政建设等众多领域。
 
第3节 我国现行城乡规划行政系统
1.不同层次的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1)国家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省、自治区、直辖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直辖市规划局
(3)城市、镇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市、县规划局(或建委、建设局)
 
第4节 我国现行城乡规划技术系统
1.《城乡规划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2.我国法定城乡规划类型★
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
 
第5节 我国现行城乡规划运作体制
1.对于城市规划区的开发控制制度
实施“一书两证”制度,即
(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对于乡、村庄规划区的开发控制制度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第4章 城市规划的价值观

一、本章复习建议

本章在历年考试中,处于相对次要的地位,建议学员全面复习的同时把握重点。从题型来讲包括单项选择题、判断题的题型都要加以练习。本章提出,城市规划应把“永续发展”作为专业发展的基本价值观,把永续发展的思想贯彻到城市规划具体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当中。“和谐城市”作为城市发展的理想目标。

二、本章重要知识点讲解

1.城市规划:是人类为了在城市的发展中维持公共生活的空间秩序而作的未来空间安排。
2.中国现阶段城市规划的基本任务:是保护创造和修复人居环境,保障和创造城市居民安全、健康、舒适的空间环境和公正的社会环境,达到城乡经济、文化和社会协调、稳定地永续、和谐发展。
3.城市总体规划的目标:健康、公共安全、交通、公共设施的提供、财政健康、经济目标、环境保护、再分配目标
4.“永续发展”作为城市规划的基本价值观★
永续发展: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
5.“和谐城市”作为城市发展的理想目标
(1)人与自然的环境和谐
(2)人与人的社会和谐
(3)历史与未来的发展和谐
6.永续发展与和谐发展:永续发展提出的初衷是为了应对危机,其核心诉求是人类生存;而和谐发展是在永续发展的基础上,创造更美好、更有意义的人类生存方式。坚守永续城市的底线,追求和谐城市的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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