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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讲

发布时间:2020-03-06 12:05来源:未知

第五章 两宋时期的教育管理
第一节 两宋时期的文教政策
一、兴文教
 “兴文教”,既是宋代治国方针政策的一部分,又是其文教政策的核心。在这一政策指导下,国家非常重视人才的选拔和培养,大力推行科举,积极鼓励世人读书学文。
这种大兴文教的政策,极大地调动了读书人的积极性和兴学办学的热情,也为科学技术学术理论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促进了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儒、佛、道三教并用
尊孔崇儒,是汉唐两世一贯奉行的政策,宋代也不例外。宋朝统治者在尊孔崇儒的同时,也承袭唐制,利用佛教和道教两股宗教来为其统治服务。宋朝统治者既尊孔崇儒,又推崇佛、道,使儒、佛、道三教得以长期共存,广泛渗透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各个领域。它们在相互斗争中又相互融合,最终,三教融合为一形成理学。理学是以儒家思想为核心,吸收佛、道思想而形成的理论上更加精致的新的儒家思想体系。
第二节 两宋时期官学管理的改革
 
一、北宋改革教育的三次兴学活动
为了振兴朝政,改变内忧外患、积贫积弱的局面,范仲淹、王安石等有识之士积极整顿朝纲,实行新政。改革教育是他们新政的重要内容。
(一)庆历兴学
这次兴学活动是在范仲淹的直接领导下进行的。庆历兴学在以下方面进行了改革:
①诏令州县兴学。
②改革科举。
③创设太学,整顿国子学。
(二)熙宁、元丰兴学
这次兴学是在王安石的直接领导下进行的。王安石的教育改革思想集中体现在《上仁宗皇帝言事书》中提出的关于人才的“教、养、取、任”的系统论述上。他认为变法须从兴学育才入手,建立“教、养、取、任”的配套制度。
第一,教之之道:遍立学校,严选学官,改革课程。
第二,养之之道:饶之以财,约之以礼,裁之以法。
第三,取之之道:自下而上推荐,考试考察,恢复先王取士之道。
第四,任之之道:任官当以才德为主,而不专以出身资格任用。                                              
基于这些认识,王安石兴学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①整顿太学:实行“三舍法”,颁布《太学令》;严选学官,实行“教官试”。
②整顿地方官学:在京东、京西、河东、河北、陕西五路设置地方学校,赐学校缗钱,并颁置学田;又置“藩学”,教藩酋子弟。
③增设专门学校:设置医学、武学和律学。
④明定教学内容:颁布《三经新义》为全国学校的教科书。
⑤改革科举制度:废除明经诸科,增加进士科名额,又立明法科;罢诗赋、帖经、墨义,先考试经义,次考试论,再次考试时务策。以《三经新义》为标准。
(三)崇宁兴学
这次兴学是在蔡京执政时进行的。其主要内容是:
①诏天下兴学贡士,推行三舍选考法。
②增设画学、道学,复办书学、算学。
③废止科举,代以学选。
北宋三次兴学和教育改革,都是为了振兴官学,以培养有真才实学、可以经国济世的人才。为此,每次改革都试图整顿学校教育与改革科举双管齐下,以克服科举制对学校教育的不良影响,使学校育才和科举选才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在整顿学校教育方面,则力图提高学校的地位,加强培养人才这一环节的作用,扎扎实实地提高教育教学的质量。并且,都尤其重视太学的改革和建议,以对全国的教育发挥示范作用。在改革科举方面,则努力探索如何才能使有真才实学的读书人脱颖而出;如何既能考出水平,又能考出能力高低,既能考出才学,又能考出品德;如何才能使科举选拔人才与学校育才有机衔接,使其对学校教育发挥积极的引导作用。三次教育改革运动都在激烈的政治斗争中宣告停止,但是,这三次兴学活动确实推动了学校教育的发展和教育管理的完善,在上述诸多问题上的探索和尝试,给后人留下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教训。
 
二、宋代官学管理的发展
(一)建立了更加完备的官学体系
宋代经三次兴学活动,官学制度更加完备,国子学、太学、医学、律学、算学和书学得到了整顿和充实,又增设了武学和画学。
(二)设置了地方教育行政机构
宋代教育行政制度沿袭唐制,并有所发展,建立了专门的地方教育行政机构。崇宁二年(1103年),在诸路设立提举学事司,长官称提举学事使(或提学),负责管理所属州县教育,包括遴选考察教师,督察学生课业,主持和协调科举事宜。这是我国设置专门地方教育行政机构的开始。
(三)创行 “学田制”
汉唐官学由政府拨给经费,数额是不固定的。宋自仁宗始,经神宗、高宗各帝,除赐给官学缗钱外,还赐给土地,称为“学田”,由学校经营,以田租赁收入作为固定办学经费。
(四)教师管理制度的加强
宋代严格选任教师,太学选聘著名学者如石介、孙复、胡瑗等为教授,同时,将竞争机制引入教学,每一课程由两人讲授,地方官学教师则实行考试选差。
宋代学官还实行定期考核,三年一任制度,满一年一考,根据三考结果,决定其升迁或贬斥。
(五)学生管理制度的发展
放宽了入学等级。宋代官学对学生的等级限制逐渐淡化,一般平民子弟有了更多的读书仕进机会,和隋唐比较有了很大进步。宋代太学及州县均制定有学规,管理是比较严格的。
(六)教学管理的发展
宋代普通性质学校的教材仍然以“五经”为主,王安石兴学时颁布《三经新义》为标准教材。南宋以后,朝廷推崇理学,由于理学家提倡“四书”,于是“四书”的地位上升,与“五经”并列为钦定教材,朱熹著《四书集注》成为必读的教科书。
第三节 两宋时期书院的管理
一、书院的产生和特点
书院之名,最早出现在唐玄宗开元年间,主要是作为国家修书藏书的机构,当时有丽正书院、集贤殿书院,实际就是皇家图书馆,与专门进行教育学术活动、具有学校性质的书院是有明显区别的。专门进行教育学术活动的书院最先出现在民间。
书院是私学,它继承了古代私人讲学的优良传统,在教学和组织管理上又有其自身的特点。首先,书院的组织和讲学形式,不同程度地受到佛教禅林的影响,书院山长与寺院的禅师、方丈职责极为相似。书院的教学颇似寺院之学,组织管理比较全面、规范,其教育管理水平要超过传统的私学。其次,书院不仅是讲学的场所,也是学者研究著书修书及刻书印书藏书的学术中心。许多学术思想和著作都是在书院产生的。所以书院对古代学术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这也是古代书院最大特点之一。再次,书院一般建筑在山水胜地,而且书院的建筑设施往往具有一定规模,布局也很讲究。
二、宋代的著名书院
    宋代是书院发展的高峰,最为著名的有白鹿洞、岳麓、应天府、嵩阳、石鼓和茅山六大书院。
三、宋代书院的管理
宋代的书院发展已经相当完善,管理体制基本上已实现正规化、制度化,形成了有别于官学和以往私学的许多特点。
(一)书院的管理体制
书院的最主要负责人是山长,或称院长、洞主、主洞、堂长,多由学有专长、德高望重的著名学者充任。此外,学院还设有管干、斋长等职,均由学生担任。
(二)书院管理的制度化
宋代许多书院都由当时著名的学者、教育家分别定出了名为《教条》或《学规》的条规,以加强管理。其中以吕祖谦的《规约》和朱熹的《白鹿洞书院揭示》最具代表性。
(三)教学的组织管理
宋代的书院,由于许多大师直接施教,参与管理,教学组织管理体制已相当完善,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宋代书院的课程设置,以《诗》、《书》、《礼》、《易》、《春秋》“五经”为主。
书院的教学,多采用自由讲学的形式,讲授并不求其系统完整,而是突出重点。
书院的教学组织形式,一般是由名师拟定课题,聚集生徒“升堂讲说”。
书院有时还礼聘院外名师来作专题讲座,这是升堂讲说的一种特殊形式,也称“会讲”。
书院教学以自学为主,提倡师生之间、同学之间相互质疑论辩。
考课,是书院教学的重要制度,宋代的书院已开始实行。
展礼,是书院教育教学的重要形式。书院教学开讲时,必须举行祭祀先圣先师的仪式。
(四)图书与经费管理
宋代书院非常重视图书的建设和管理。
宋代书院经费的来源,主要是依靠学田的田租。
宋代的书院,是我国书院管理制度逐步完善的时期,给后世书院各方面的建设,特别是管理体制的发展完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第六章 辽金元时期的教育管理
第一节 辽金元时期的文教政策
一、尊孔崇儒、兴学设教
为了加速本民族的封建化进程,巩固对中原地区广大汉人的统治,辽、金、元统治者都大力推行“汉化”的文化教育政策,尊孔崇儒、兴学设教,就是这一文教政策的集中体现。
二、维护民族文化传统
辽、金、元三代在大力推行汉化教育的同时,都十分重视保持本民族的文化教育传统,发展本民族的文化教育。
第二节 辽金元时期官学与书院的管理
一、官学的管理
(一)学校管理体制与教育行政体制
辽、金、元借鉴和吸收了汉民族办学的经验,在中央和地方设立了以学习儒经为主的各种类型的学校。
在学校管理体制上,辽、金、元也多承袭汉人之制,中央设置国子监,作为中央官学的行政机构,国子监设置祭酒、司业、监丞、主簿等职,管理国子学的校务。
在教育行政体制上,它们也多模仿汉人之制。
(二)教学管理
从教学内容上看,辽、金、元的中央官学和地方官学,除本民族的语言文字教学外,都以儒家经典为主要内容,所用教材也是唐宋以来的经史。
元代在教学管理制度上,继承并发展了宋代的三舍法和积分制,实行“分斋升等”和考试积分制。
(三)教师的管理
辽代官学的教师主要由汉族知识分子充任,到了金代,教师仍以汉人为主,元代教师则以蒙、汉及其他少数民族兼用,
元朝时教师的素质要求很高。总的来看,对教师的要求无外乎德行和学问两个方面。
从任用方式上来看,元朝中央官学的教官有朝廷直接授命的,有的是从进士被委以教职。地方官学的教师的任用方式有多种多样,集贤院、礼部、儒学提举司、地方政府官员等都有权选用教师。
(四)学生的管理
辽、金、元三代官学学生的入学资格,是有比较严格的等级限制的。学生在学期间,享受政府拨给的钱粮,并享有一些特殊待遇,同时还有严格的学规,违犯学规者有罚,不率教者则斥退,成绩优秀又遵守学规者,可直接授官或参加科举考试。
(五)经费的管理
辽、金、元官学的经费主要来自官府拨给的学田和钱粮。
二、书院管理的官学化
辽、金、元时期,书院的大发展是在元代。元统治者发挥国家政权的优势和力量加强对书院的控制和管理,使书院官学化。元代书院管理的官学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中央和地方政府兴办书院,以为天下书院的示范或向导。
第二,掌握书院的领导权。
第三,加强对书院经费的管理。
第四,加强对书院的招生、考试、学生出路的管理。
书院管理的官学化,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学术的发展,但是,促进了书院管理的制度化,并且积累了政府管理民间学术和教学活动的经验。
第七章   明清(鸦片战争前)的教育管理
第一节  明清时期的文教政策
一、尊孔崇儒,推崇理学
明清两代都尊孔从儒,推崇程朱理学。
二、网罗士人,禁锢思想
明王朝建立以后,重视人才的选拔。
明代文教政策的精神均为清朝所承袭。清朝不仅普遍发展经学教育,还大力开科取士,扩充科举名额。甚至对那些不愿参加科举、隐逸山林的学者,也想方设法搜罗出来,授予官职。清统治者在笼络士人的同时,也极力加强思想统治。
第二节  明清时期的科举制度
一、明清科举概况
明清两代都很重视并大力提倡科举制度,取士和任官多通过科举,科举制度在这一时期也更加完备了。
明朝科举常科只有进士一科,每三年举行一次。考试为三级:乡试、会试和殿试。清代沿袭此制。
二、八股文取士
明清科举考试最大的特点就是八股文取士。考试的题目只能出自《四书》、《五经》。作文者必须“依经按传”,用“古人语气”,代圣贤立言,不能作任何发挥。考生作文一律采用八股文。 
第三节  明清时期的教育行政体制与学校管理
 
一、教育行政体制
(一)学校系统
明清时期,官学、私学和书院都有很大发展。官学仍由中央官学和地方官学所组成,大致有国子监,地方府、州、县和社学,清代还有义学。此外还设有武学、医学、阴阳学等专科学校。
(二)教育行政机构
明清时期,掌管全国教育行政的机构仍是礼部,其职能与隋唐时期的礼部基本一致,即管理全国学校、贡举等事项。
明清地方官学,由中央任命各省提学官,全权负责领导,强调地方行政长官“不许侵伊职掌行事”。
二、官学的管理
(一)学校管理体制
中央官学的行政机构任然是国子监。明清国子监既是中央官学的行政机构,也是全国最高学府。
国子监的行政和教学机构的设置相当完备:国子监设有国子祭酒一人,为国子监最高行政长官;设国子司业一人,为祭酒之副职;祭酒、司业之下,设有“五厅”、“六堂”。
明清地方官学则府学设教授、州学设学正、县学设教谕各一人,作为正教官,各学皆设训导;作为副教官,府学四人,州学三人,县学二人。
(二)教师管理
1.对教师的要求与监督
明清教育的目的仍然是要培养“忠君”的官僚,因此,对教师道德、学问和言行的要求很高,监督也很严格。
2.对教师的考核
明朝廷对教师的考核,既有和其他官吏相同的考满、考察之法,又有特殊的“学官考课法”,还有平时的考核。
3.教师薪俸
明初教师待遇较高,生活是有保障的。明中叶以后,军费开支增加,教师俸禄被削减,教师生活尤其是州县学教师生活偏紧。
(三)学生的管理
1.学生来源
自明代开始,无论中央官学还是地方官学,学生入学等级身份的限制基本取消,教育对象的范围大大放宽了。
2.学生待遇和出路
明初,政府给监生以优厚的物质待遇。
明代国子监生出路,一为直接授官,一为参加科举考试。
3.学规
国子监对监生言行的纠察尤其严格,监内有严厉的监规,监规多达56条。
地方官学也有严厉的学规。洪武十五年(1382年),颁布《学校禁例十二条》于全国学校,并刻碑立于明伦堂。清代沿袭明代先例,于顺治九年(1652年)刻学校禁例八条于卧碑,称之为《训士卧碑文》,内容主要有生员要无条件地尊师勤学、严禁过问政治等,与明代卧碑大同小异。
(四)教学管理
1.课程安排
国子监的教学内容以《四书》、《五经》为主,标准的教材是《四书五经大全》。
地方学校课程分礼、射、书、数四类,颁经、史、律、诰、礼、仪等书要求生员熟读精通。
2.教学与考核制度
国子监教学有坐监制度和监生历事制度。
地方官学的生员,入学要经过严格的考试(童试)。入学后也有“考课”,除月考、季考和岁考外,还有毕业考试,也称科考。
三、书院的管理
(一)书院的曲折发展与蜕变
明清书院的发展可以说是几度兴衰。明初,因为重视官学,提倡科举,书院受到冷落,沉寂了100多年后,才逐渐发展起来,嘉靖以后,因为科举越发僵化,官学有名无实,一些理学家如湛若水和王守仁等人,为救治时弊,多立书院,授徒讲学。他们的弟子也纷纷建立书院,于是,书院讲学之风盛行一时。明朝中后期,政治日益腐败,文化专制越来越加强,不许自由讲学,曾先后4次下令禁毁书院。但是,因书院有广泛的社会基础和强大的生命力,不久又得以恢复,最著名的是以顾宪成、高攀龙为首复建的东林书院。
清代初年,统治者对书院采取抑制的态度。顺治九年(1652年),命令教官、生儒务将平日所学经书义理躬行实践,不许别创书院群聚徒党,空谈废业。但是清初的一些思想家和教育家,仍坚持书院的讲学活动。当时,南有黄宗羲,讲学于海昌、姚江等书院;北有颜元主讲于漳南书院,虽为时不久,却是新创学派;西有李二曲,主讲于陕西关中书院,大力提倡东林自由讲学之风。在这种禁而不止的形势下,清政府感到要控制书院,靠抑制的政策不行,不如加以提倡,加强管理,使它为我所用。于是,对书院的政策便由禁止改变为提倡。
(二)提倡实学书院的管理
这类书院在教育教学管理上,继承了宋代书院自由讲学的优良传统,并有很大的发展,打破了专习八股时文、追逐功名利禄的恶劣学风,注重实学,以培养经世致用的人才为目的,而且建立了一定的教育教学制度,促进了书院教育的发展。明代最为著名的要属东林书院,清代以漳南书院和“诂经精舍”、“学海堂”等书院最有影响。
(三)官学化书院的管理
书院发展到明清,虽然有不少倡导实学的书院,但是从总体情况来看,已被纳入官学体系,即官学化。官学化书院的管理与官学几乎没有差别。书院的教学以应举为目的,有些主张自由讲学的书院,也是讲学与应举兼顾。
四、蒙学的管理
(一)蒙学的设置与教师
明清时期,在民间比较经常和普遍设置的蒙学主要是“私塾”。
蒙学的教师一般称“蒙师”,在中国古代,蒙师的社会地位很低。明清时期,随着蒙学教育的发展,蒙师的作用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
(二)私塾的教学
明清私塾的教学,基本上沿袭传统的教学方法,重视背诵和反复练习。教学的内容主要包括识字、写字、读书和作文等几个方面。
(三)蒙学教材的发展
明清时期,随着蒙学的“普及”、印刷术的进步以及蒙养教材编写经验的积累,蒙养教材更加丰富多彩,大致有一下几类:
1.以识字为主的教材。
2.以伦理道德教育为主的教材。
3.诗歌类教材。
4.综合知识类教材。
古代蒙学教材,渗透着浓郁的封建统治阶级的思想意识,但是,其编写的原则和经验有不少规律性的因素,如考虑儿童的兴趣和心理特点,注意节奏明快,朗朗上口,易记易诵。还注意“文以载道”,让儿童在识字读书中,懂得许多做人做事的道理。这些经验,值得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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