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讲
发布时间:2020-03-06 12:17来源:未知
第八讲
第六章 现代国家教育管理制度的形成和发展
现代国家教育管理制度从总体上包括三个部分:现代国家教育行政制度、现代学制和现代学校管理制度。三个部分联系紧密,共同组成一个有机整体。这三个部分除了一些共同的特征外,也还有一些自身的具体的规律和特征,包括具体的“现代”内涵。
各国的现代教育管理制度都是在各自的政治、经济、文化和教育的传统基础上形成的,因而自然地形成了各自的“本国特色”,如英国的“中间型”管理制度、法国的“中央集权型”管理制度、美国的“地方分权型”管理制度等。但是,由于现代教育性质的一些内在的根本的规定性,各国的现代教育管理制度又具有许多共同的本质特征和共同的发展趋向。
第一节 现代教育管理制度的本质特征和趋向
一、现代教育的本质特征及对现代教育管理制度的规定性
现代教育是指与现代工业及其所制约的现代社会相适应的教育,其核心是制度,是全新的、运行良好的制度。这是我们对现代教育的界定。从这个界定中可以看出,现代教育的特征是由现代工业及其所制约的现代社会如现代政治、现代人、现代文化等的特征所决定(即相适应)的。现代教育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而是体现在现代教育的实体即现代教育制度中。
工业革命是现代教育本质特征的根本决定者。工业革命是现代教育的动力和基础。现代生产由于生产工具的根本性革命——机器和科技,以及由此产生的生产组织形式的革命——现代分工,对“物”的依附者——劳动力产生了根本的革命性的影响,从而根本改变了教育的生存地位、价值和方式,形成了现代教育。
二、现代教育管理制度的发展趋向
现代教育和现代教育管理制度的本质特征决定着现代教育管理制度的发展趋向。
(一)社会化
现代社会的社会化不仅打破着部门之间、个人之间的隔离,还正在超越着民族、国家、区域,走向国际化。人才市场化、市场国际化必然导致教育的国际化。区域性教育(如欧共体教育)、全球教育的思想和实践更进一步体现了现代教育的社会化特征。教育的社会化对学校、国家、社会三方都提出了要求。
(二)终生化
以往的教育大都是阶段性的。人的一生一半为学习,一半为劳动。所学得的知识终生够用。现代社会由于科技的迅速发展,知识的更新速度越来越快,以往的一次性教育已无法适应社会的需要,无法维持个人的生存。学习、教育不能再是一次性的、终结性的,而应当是终生的、连续的。
(三)民主化
在西方教育民主化历程中,“教育民主化”的含义在不断丰富、深刻。教育民主化的最基本的内涵是“教育机会均等”,它经历了入学机会均等—教育质量均等—学前教育及校外教育机会均等(贫困补偿及优先发展)—学校选择权均等—个人教育经费均等—教育内容不代表任何阶段利益等过程。教育民主化的另一个基本观念是儿童观:儿童观也经历了儿童是家庭的财产—儿童是国家的财产—儿童属于他自己的认识过程。教育民主化还体现在教育管理的具体放权和参与者的不断增多上,经历了政府→地区→校长→教师参与→学生参与→家长参与的权利不断下放的过程。
(四)理性化
理性是人类认识客观世界的结果,也是人类在改造客观世界中认识自身的结果,是人类文化的基础。理性水平是人类主体性、人类解放和人类自由的重要标志。理性化首先是科学化。科研先行、调查先行是现代教育的一个显著特征。无论是批判旧的教育,还是创建新的教育都要以科学为依据。教育调查可以揭示旧教育的不适应性和创建新教育的必要性。在现代,不做实验,不做调查,确实是没有发言权的,为此,各国政府纷纷建立教育咨询机构,他们所提交的报告是政府决策的重要依据。这些咨询机构及其所发挥的作用,已经成为现代教育管理制度的一个重要方面。
(五)专业化
在教育的发展中,由于教育规律的不断发现和教育经验的不断积累,教育在管理、教学、设备等一切方面都形成一种特定的专业知识。
第二节 英国现代教育管理制度
英国现代教育管理制度确立的标志是1944年颁布的《巴特勒法案》。它是继承自19世纪末以来英国历次重要教育法令如1918年《费舍教育法》、1926年《哈多报告书》、1938年《斯宾斯报告》、1941年《诺伍德报告》等所提出的教育改革要求的结果。它决定了英国战后教育发展的基本方针和政策,是战后教育制度改革的总的指导性文件和法律基础,同时也开了战后世界各资本主义国家拟定、颁布教育改革法的先例。从战后到90年代,英国颁布了20多个针对《巴特勒法案》的修正案及其他重要法案,如1972年的《地方政府法》、《1976年教育法》、《1988年教育法》等,英国现代教育管理制度处于不断的改革中。
英国现代教育管理制度被称为“中间型”或“中央与地方结合型”教育管理制度,即指中央和地方合作管理教育的一种体制。这种管理体制的主要优点是能够充分调动地方办学积极性,充分利用地方的资源因地制宜办学,比较灵活,主要缺点是不利于进行全国性的统一的改革和控制,可能造成地方官僚机构的庞大等。
一、英国“中央与地方结合”现代国家教育行政制度的形成、确立和发展
(一)历史与形成
英国的国家教育行政大约是从1806年怀特布雷议员提出教区学校议案开始的。1839年,英国政府首次设置了专门的教育行政机构“枢密院教育委员会”,直接管理补助金的分配。并监察接受补助金的学校。1856年,“枢密院教育委员会”改组为“教育局”,正式成为领导全国初等教育的机构。1899年,又将“教育局”升为“教育署”,统一管理全国的初等和中等教育,由于范围太大,主要负督导责任,具体的管理须由地方政府执行。
1902年的《巴尔福法》规定了地方教育领导权:①废除以往由各学区的学校董事会管理初等教育的办法,责成郡、郡自治市议会设地方教育局管理初等学校教育;②对初等教育以外的教育,地方教育局也要提供经费或资助,促进各类教育之间的总体协调;③由地方教育局支付教师工资,可以否决地方学校管理委员会选择的不合格的校长和教师;④责成地方教育局对私立学校和几乎所有的教会学校进行资助;⑤设置郡立中等学校和教师训练学院,等等。
(二)《1944年教育法》与英国现代国家教育行政制度的确立
以《1944年教育法》作为英国现代国家教育行政制度确立的标志,主要依据是:
第一,进一步明确中央和地方的职责,并使之系统化:①改教育署为教育部。设教育和科学国务大臣,并为大臣设立了两个中央教育咨询委员会。法令中规定,大臣要确保地方当局在他的领导和指导下有效地执行国家政策,在完成这些目标和任务中,大臣将担任单独法人。这个规定反映出,国家对教育的领导与控制权加强了。②明确郡地方教育当局即郡议会以及地方教育当局在初等学校、中等学校和继续教育中的具体管理职责。
第二,根据“人人有权受中等教育”的主张,将初等教育与中等教育的管理和领导一体化,并努力在民主、平等、科学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学制和考试制度、管理制度。
(三)《1988年教育改革法》与英国现代国家教育行政制度的发展
在《1944年教育法》之后,英国国家教育行政制度最大的一次改革是《1988年教育改革法》的颁布。
《1988年教育改革法》的主要目标是确实提高教育质量并同时提高教育工作的效率。它的主要特点及相应的重大改革措施是:
第一,加强中央集权,将全国统一课程、考试和学校管理权上收。
①设立全国统一课程
②全国性考试由1次变4次
③中小学可摆脱地方控制
④设立大学基金委员会
第二,把教育推向市场。
二、英国现代学制的确立和发展
英国的现代学制是在1944年《巴特勒法案》中确立的。在此之前,英国的学制是典型的双轨制,即一轨为在国民教育运动中逐渐发展起来的贫民儿童教育(星期日学校、工厂法、1870年教育法),主要是初等教育,一轨是从中世纪发展而来的贵族子弟教育(文法中学、公学及预备学校等),主要是中等教育。1944年教育法中确立的学制的一个最重要的特征是努力将两轨衔接起来,并在此基础上发展继续教育。
三、英国现代学校管理制度的确立和发展
英国现代学校管理制度也是在1944年《巴特勒法案》中确立的,之后在历次教育改革中,尤其是1986年教育法和1988年教育改革法中得到发展。
第一节 法国现代教育管理制度
法国现代教育管理制度确立的标志是1947年《郎之万—华伦教育改革方案》的提出与1959年戴高乐政府一系列教育改革法的颁布。之后经过1975年的《法国现代学校体制现代化的建议》和1983、1985年的教育立法等,法国现代教育管理制度处于不断的改革中。
法国现代教育管理制度被视为“中央集权型”教育管理制度的代表,而且法国的这种中央集权体制度被中国、日本等国家移植、借鉴过。这种中央集权制度的优点是使全国的教育便于规划和统一,能够有效地落实国家的方针政策,其缺点是不能充分调动地方办学积极性并造成中央负担过重,比较呆板。
一、法国“中央集权”现代国家教育行政制度的形成、发展和现状
(一)形成和发展
法国中央集权的教育行政制度是在法国大革命期间形成,在拿破仑执政时期确立的。
1806年5月,拿破仑创立帝国大学。它不是一般的大学,而实际上相当于法国中央政府的教育部,是掌管全国教育行政的最高领导机构。在帝国大学之下,全国划分为27个大学区,设总长和评议会。大学区下分中学区,中学区下再分小学区。所有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都是国家官员。这样就形成了中央集权领导下的划分学区,辅以督学和评议制度的中央集权的教育行政制度。
法国中央集权的国家行政制度基本保持至今,但也发生了一些重要的变化。
(二)现状
1.国家教育行政
80年代以后,国家决定将部分教育权力下放给地方,并采取一系列非集中措施。国家与地方的权限划分有了很大变化,但国家仍保留一些重要的权力,如:制定教育方针和教学大纲,负责教育系统人员的招聘、培训和管理,确定各级教育机构的法律地位和规章,决定教育系统各单位教学和行政人员的编制等。
2.地方教育行政
根据法国的行政划分,地方行政分为大区、省和市镇三级。法国全国分为27个大学区,本土25个,海外2个,最高行政长官是大学区视学官。
二、法国现代学制的确立和发展
法国现代学制的思想和基本原则是在1947年郎之万—华伦《教育改革方案》中提出来的,但由于法国战后政局动荡、保守势力顽固等原因未能付诸实施。直到1959年戴高乐政府在1947年方案的基础上重新制定并公布的一系列教育改革法令,才真正导致了法国教育的重大改革,最终确立起法国的现代学制。
(一)1947年的郎之万—华伦《教育改革方案》
1944年,法国政府成立了一个教育改革委员会,由物理学家同时又是欧洲新教育运动的重要领袖之一郎之万担任主席,负责拟定教育改革方案。两年之后,郎之万去世,心理学家华伦继任主席。教育改革委员会于1947年正式提出教育改革方案。
《教育改革方案》提出了六条改革原则。 根据六条原则,改革方案提出,实施6~18岁12年的义务教育。义务教育阶段为教育的第一阶段,这一时期分为三个阶段:
基础阶段(6~11岁),学生学习基础知识和技能;
方向指导阶段(11~15岁),也称观察期,学生学习共同的普通文化课程,接受观察,学校将根据观察得出的学生的兴趣、天赋和才能对其学习和升学方向进行指导;
分科教育阶段(15~18岁),决定方向后,学生将进入三种不同的科学习:实际科、职业科和理论科
第二阶段教育为高等教育,又分两个阶段:大学先修教育阶段(也称大学预科,衔接阶段、大学专业方向的定向阶段,修业二年)和高等教育(硕士培养,修业二年)。
(二)1959年戴高乐政府的教育改革
1959年戴高乐政府连续公布了两个法案:《教育改革法令》和《国家与私立学校关系法案》。再加上1968年“五月风暴”后《高等教育方向指导法案》即《富尔法案》,共三个教育改革法。这三个法案是沿着郎之万—华伦方案的方向前进的,奠定了法国现代教育制度的基础。
(三)法国现行学制及主要特征
法国义务教育年限为6~16岁10年。6~11岁为小学阶段,11~15岁为初中阶段,15~18岁为高中阶段。
法国的初中很有特色,具体体现了1947年教育改革方案以来一直坚持的“方向指导原则”。初中的主要任务是将学生导向多种升学和就业渠道,帮助学生走向社会。
高中学制三年。高中主要有普通高中、技术高中。学生入哪一类高中的主要根据是初中学业方向指导的决定。
法国高等教育主要有大学、大学校和短期技术大学三类。大学和大学校与近代同类学校相似,只是在1968年《富尔法案》后学科得到了更新和增多,成立了“教学与科研单位”,注重研究,不断朝着民主、自治、开放的方向发展。短期技术大学创办于1966年,两年制,主要培养工业、应用科学、服务行业的高级技术员,介于工程师与一般技术员之间。普通高中与技术高中毕业生不需考试即可入学。
第四节 德国现代教育管理制度
德国现代教育管理制度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确立的。确立的标志是1964年10月18日联邦各州总理在汉堡签署的《联邦德国各州就教育领域中的统一问题签定的协定》,简称《汉堡协定》。它确立德国强调各州文化主权的联邦制教育管理制度,形成了德国统一的教育制度尤其是学制。它是德国战后成为美、苏、英、法四个国家占领区,并主要受到美国教育管理思想和制度影响的产物(几次重要会议苏战区代表没有参加);它也是继承德国教育传统尤其是1919~1933年魏玛共和时期确立的教育管理制度的结束。
德国现行教育管理制度是比较典型的“地方分权型”教育管理制度,即教育与文化主权主要集中在地方各州的一种教育管理制度。不过,虽然教育主要主要在地方,但实行上州以下的县市和乡镇参与制定教育政策的权限很小,因此,在各州范围内,教育权又是集中的,主要集中在州政府。在德国,代表国家行使国家职权的是州政府。另外,虽然是以州为中心地方分权,但是,全国教育在结构、内容和结业水平等基本方面是比较一致的,这是因为在州以上存在着协商机构,体现着联邦的意义。这就是德国现代教育管理制度的总体特色。
第五节 美国现代教育管理制度
美国现代教育管理制度确立的背景和时间与其他西方国家基本一致,但有一个重要的区别:许多国家的现代教育管理制度大多是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酝酿,由于战争的影响直到战争结束后才得以确立,而美国由于受到战争的影响较小,其现代教育管理制度在20世纪初就逐渐确立了。确立的重要标志是《史密斯—休士法案》、《中等教育的基本原则》等的颁布。这两个法案的重要性不仅在于对于中等的巨大影响,更在于它们比较集中地体现了当时美国进步主义教育运动中所形成的一些现代教育观念,还在于这两个法案的制定过程对于美国国家教育行政的重大影响。在此之后,美国现代教育管理制度在经历1958年的《国防教育法》、1965年的《初等与中等教育法》、布什总统的《2000年教育战略》与克林顿的教育改革计划等新的改革中不断发展。
美国现代教育管理制度是典型的地方分权的教育管理制度,即教育管理的主要权力在州、学区等地方组织。由于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美国是战胜国,为了帮助战败国建立起民主的教育管理制度,美国在德国、日本等国推行它的教育管理制度,产生过一定的影响。美国之所以采用这种分权的管理制度有其深远的历史原因,其主要的目的,一是惧怕集权,倡导民主;二是能够及时反映地方社会各界的利益,使教育与社会紧密相连。
第六节 日本现代教育管理制度
日本不同于英、法、德、美,是后发性的资本主义国家。其教育管理制度建立和发展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在模仿中走向成熟。自近代以来,日本教育经历了三次重大的改革。第一次教育改革是在明治维新时期完成的日本教育近代化的改革;第二次教育改革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日本作为战败国根据占领当局美国政府和迫于国内民主压力而进行的教育民主化、现代化的改革,日本现代教育管理制度就是在这一时期确立的;第三次教育改革是从80年代初在中曾根的号召下开始进行至今的,以对战后教育体制进行总体反思和建立成熟的、个性化的教育体制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改革,日本现代教育管理制度也正在这次教育改革中走向成熟和个性化。
日本现代教育管理制度在本质上是地方分权的,但由于文化传统和特定历史时期的特征,中央在教育管理上一直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自50年代以来,日本一直实行的是中央与地方合作的教育和管理制度。
第七节 俄罗斯现代教育管理制度
20世纪,俄罗斯经历了令世界瞩目的多次巨大的历史变迁。与此相应,俄罗斯的国民教育体系也走过了一条不平凡的道路。在长达几个世纪的沙皇统治时期,俄罗斯教育事业的发展极其缓慢。1917年十月革命成立苏维埃政权到1991年年底的74年中,俄罗斯作为前苏联的一个加盟共和国,其教育事业得到了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巨大发展。俄罗斯基本扫除了文盲,建立了较为完整的教育结构,并形成了独树一帜的教育理论和实践,摘掉了教育最不发达的欧洲国家之一的帽子。1991年苏联解体,它的原15个加盟共和国各自成为独立主权国家,其教育事业也在发生重大的变化。俄罗斯的教育管理制度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中发生着变革。
俄罗斯现代教育管理制度是在苏维埃政权成立后建立起来的,一直实行的是中央集权的国家统一领导。1991年独立后的俄罗斯成立了联邦政府,其教育和教育管理经历了市场化和私有化的挑战及关于教育发展道路的大讨论。根据1994年俄罗斯联邦政府颁布的《俄罗斯联邦教育发展纲要》和1998年俄罗斯教育部长吉洪诺夫在教育部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俄罗斯教育政策的基本方向与任务》,俄罗斯已经将教育放在了优先发展的地位,并加强了国家的统一领导。
本部分复习建议
本部分内容包括下编第6章至第7章,在历年考试中,处于相当重要的地位,建议学员全面掌握,重点复习。从题型来讲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填空题、简答题和论述题。第六章 现代国家教育管理制度的形成和发展
现代国家教育管理制度从总体上包括三个部分:现代国家教育行政制度、现代学制和现代学校管理制度。三个部分联系紧密,共同组成一个有机整体。这三个部分除了一些共同的特征外,也还有一些自身的具体的规律和特征,包括具体的“现代”内涵。
各国的现代教育管理制度都是在各自的政治、经济、文化和教育的传统基础上形成的,因而自然地形成了各自的“本国特色”,如英国的“中间型”管理制度、法国的“中央集权型”管理制度、美国的“地方分权型”管理制度等。但是,由于现代教育性质的一些内在的根本的规定性,各国的现代教育管理制度又具有许多共同的本质特征和共同的发展趋向。
第一节 现代教育管理制度的本质特征和趋向
一、现代教育的本质特征及对现代教育管理制度的规定性
现代教育是指与现代工业及其所制约的现代社会相适应的教育,其核心是制度,是全新的、运行良好的制度。这是我们对现代教育的界定。从这个界定中可以看出,现代教育的特征是由现代工业及其所制约的现代社会如现代政治、现代人、现代文化等的特征所决定(即相适应)的。现代教育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而是体现在现代教育的实体即现代教育制度中。
工业革命是现代教育本质特征的根本决定者。工业革命是现代教育的动力和基础。现代生产由于生产工具的根本性革命——机器和科技,以及由此产生的生产组织形式的革命——现代分工,对“物”的依附者——劳动力产生了根本的革命性的影响,从而根本改变了教育的生存地位、价值和方式,形成了现代教育。
二、现代教育管理制度的发展趋向
现代教育和现代教育管理制度的本质特征决定着现代教育管理制度的发展趋向。
(一)社会化
现代社会的社会化不仅打破着部门之间、个人之间的隔离,还正在超越着民族、国家、区域,走向国际化。人才市场化、市场国际化必然导致教育的国际化。区域性教育(如欧共体教育)、全球教育的思想和实践更进一步体现了现代教育的社会化特征。教育的社会化对学校、国家、社会三方都提出了要求。
(二)终生化
以往的教育大都是阶段性的。人的一生一半为学习,一半为劳动。所学得的知识终生够用。现代社会由于科技的迅速发展,知识的更新速度越来越快,以往的一次性教育已无法适应社会的需要,无法维持个人的生存。学习、教育不能再是一次性的、终结性的,而应当是终生的、连续的。
(三)民主化
在西方教育民主化历程中,“教育民主化”的含义在不断丰富、深刻。教育民主化的最基本的内涵是“教育机会均等”,它经历了入学机会均等—教育质量均等—学前教育及校外教育机会均等(贫困补偿及优先发展)—学校选择权均等—个人教育经费均等—教育内容不代表任何阶段利益等过程。教育民主化的另一个基本观念是儿童观:儿童观也经历了儿童是家庭的财产—儿童是国家的财产—儿童属于他自己的认识过程。教育民主化还体现在教育管理的具体放权和参与者的不断增多上,经历了政府→地区→校长→教师参与→学生参与→家长参与的权利不断下放的过程。
(四)理性化
理性是人类认识客观世界的结果,也是人类在改造客观世界中认识自身的结果,是人类文化的基础。理性水平是人类主体性、人类解放和人类自由的重要标志。理性化首先是科学化。科研先行、调查先行是现代教育的一个显著特征。无论是批判旧的教育,还是创建新的教育都要以科学为依据。教育调查可以揭示旧教育的不适应性和创建新教育的必要性。在现代,不做实验,不做调查,确实是没有发言权的,为此,各国政府纷纷建立教育咨询机构,他们所提交的报告是政府决策的重要依据。这些咨询机构及其所发挥的作用,已经成为现代教育管理制度的一个重要方面。
(五)专业化
在教育的发展中,由于教育规律的不断发现和教育经验的不断积累,教育在管理、教学、设备等一切方面都形成一种特定的专业知识。
第二节 英国现代教育管理制度
英国现代教育管理制度确立的标志是1944年颁布的《巴特勒法案》。它是继承自19世纪末以来英国历次重要教育法令如1918年《费舍教育法》、1926年《哈多报告书》、1938年《斯宾斯报告》、1941年《诺伍德报告》等所提出的教育改革要求的结果。它决定了英国战后教育发展的基本方针和政策,是战后教育制度改革的总的指导性文件和法律基础,同时也开了战后世界各资本主义国家拟定、颁布教育改革法的先例。从战后到90年代,英国颁布了20多个针对《巴特勒法案》的修正案及其他重要法案,如1972年的《地方政府法》、《1976年教育法》、《1988年教育法》等,英国现代教育管理制度处于不断的改革中。
英国现代教育管理制度被称为“中间型”或“中央与地方结合型”教育管理制度,即指中央和地方合作管理教育的一种体制。这种管理体制的主要优点是能够充分调动地方办学积极性,充分利用地方的资源因地制宜办学,比较灵活,主要缺点是不利于进行全国性的统一的改革和控制,可能造成地方官僚机构的庞大等。
一、英国“中央与地方结合”现代国家教育行政制度的形成、确立和发展
(一)历史与形成
英国的国家教育行政大约是从1806年怀特布雷议员提出教区学校议案开始的。1839年,英国政府首次设置了专门的教育行政机构“枢密院教育委员会”,直接管理补助金的分配。并监察接受补助金的学校。1856年,“枢密院教育委员会”改组为“教育局”,正式成为领导全国初等教育的机构。1899年,又将“教育局”升为“教育署”,统一管理全国的初等和中等教育,由于范围太大,主要负督导责任,具体的管理须由地方政府执行。
1902年的《巴尔福法》规定了地方教育领导权:①废除以往由各学区的学校董事会管理初等教育的办法,责成郡、郡自治市议会设地方教育局管理初等学校教育;②对初等教育以外的教育,地方教育局也要提供经费或资助,促进各类教育之间的总体协调;③由地方教育局支付教师工资,可以否决地方学校管理委员会选择的不合格的校长和教师;④责成地方教育局对私立学校和几乎所有的教会学校进行资助;⑤设置郡立中等学校和教师训练学院,等等。
(二)《1944年教育法》与英国现代国家教育行政制度的确立
以《1944年教育法》作为英国现代国家教育行政制度确立的标志,主要依据是:
第一,进一步明确中央和地方的职责,并使之系统化:①改教育署为教育部。设教育和科学国务大臣,并为大臣设立了两个中央教育咨询委员会。法令中规定,大臣要确保地方当局在他的领导和指导下有效地执行国家政策,在完成这些目标和任务中,大臣将担任单独法人。这个规定反映出,国家对教育的领导与控制权加强了。②明确郡地方教育当局即郡议会以及地方教育当局在初等学校、中等学校和继续教育中的具体管理职责。
第二,根据“人人有权受中等教育”的主张,将初等教育与中等教育的管理和领导一体化,并努力在民主、平等、科学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学制和考试制度、管理制度。
(三)《1988年教育改革法》与英国现代国家教育行政制度的发展
在《1944年教育法》之后,英国国家教育行政制度最大的一次改革是《1988年教育改革法》的颁布。
《1988年教育改革法》的主要目标是确实提高教育质量并同时提高教育工作的效率。它的主要特点及相应的重大改革措施是:
第一,加强中央集权,将全国统一课程、考试和学校管理权上收。
①设立全国统一课程
②全国性考试由1次变4次
③中小学可摆脱地方控制
④设立大学基金委员会
第二,把教育推向市场。
二、英国现代学制的确立和发展
英国的现代学制是在1944年《巴特勒法案》中确立的。在此之前,英国的学制是典型的双轨制,即一轨为在国民教育运动中逐渐发展起来的贫民儿童教育(星期日学校、工厂法、1870年教育法),主要是初等教育,一轨是从中世纪发展而来的贵族子弟教育(文法中学、公学及预备学校等),主要是中等教育。1944年教育法中确立的学制的一个最重要的特征是努力将两轨衔接起来,并在此基础上发展继续教育。
三、英国现代学校管理制度的确立和发展
英国现代学校管理制度也是在1944年《巴特勒法案》中确立的,之后在历次教育改革中,尤其是1986年教育法和1988年教育改革法中得到发展。
第一节 法国现代教育管理制度
法国现代教育管理制度确立的标志是1947年《郎之万—华伦教育改革方案》的提出与1959年戴高乐政府一系列教育改革法的颁布。之后经过1975年的《法国现代学校体制现代化的建议》和1983、1985年的教育立法等,法国现代教育管理制度处于不断的改革中。
法国现代教育管理制度被视为“中央集权型”教育管理制度的代表,而且法国的这种中央集权体制度被中国、日本等国家移植、借鉴过。这种中央集权制度的优点是使全国的教育便于规划和统一,能够有效地落实国家的方针政策,其缺点是不能充分调动地方办学积极性并造成中央负担过重,比较呆板。
一、法国“中央集权”现代国家教育行政制度的形成、发展和现状
(一)形成和发展
法国中央集权的教育行政制度是在法国大革命期间形成,在拿破仑执政时期确立的。
1806年5月,拿破仑创立帝国大学。它不是一般的大学,而实际上相当于法国中央政府的教育部,是掌管全国教育行政的最高领导机构。在帝国大学之下,全国划分为27个大学区,设总长和评议会。大学区下分中学区,中学区下再分小学区。所有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都是国家官员。这样就形成了中央集权领导下的划分学区,辅以督学和评议制度的中央集权的教育行政制度。
法国中央集权的国家行政制度基本保持至今,但也发生了一些重要的变化。
(二)现状
1.国家教育行政
80年代以后,国家决定将部分教育权力下放给地方,并采取一系列非集中措施。国家与地方的权限划分有了很大变化,但国家仍保留一些重要的权力,如:制定教育方针和教学大纲,负责教育系统人员的招聘、培训和管理,确定各级教育机构的法律地位和规章,决定教育系统各单位教学和行政人员的编制等。
2.地方教育行政
根据法国的行政划分,地方行政分为大区、省和市镇三级。法国全国分为27个大学区,本土25个,海外2个,最高行政长官是大学区视学官。
二、法国现代学制的确立和发展
法国现代学制的思想和基本原则是在1947年郎之万—华伦《教育改革方案》中提出来的,但由于法国战后政局动荡、保守势力顽固等原因未能付诸实施。直到1959年戴高乐政府在1947年方案的基础上重新制定并公布的一系列教育改革法令,才真正导致了法国教育的重大改革,最终确立起法国的现代学制。
(一)1947年的郎之万—华伦《教育改革方案》
1944年,法国政府成立了一个教育改革委员会,由物理学家同时又是欧洲新教育运动的重要领袖之一郎之万担任主席,负责拟定教育改革方案。两年之后,郎之万去世,心理学家华伦继任主席。教育改革委员会于1947年正式提出教育改革方案。
《教育改革方案》提出了六条改革原则。 根据六条原则,改革方案提出,实施6~18岁12年的义务教育。义务教育阶段为教育的第一阶段,这一时期分为三个阶段:
基础阶段(6~11岁),学生学习基础知识和技能;
方向指导阶段(11~15岁),也称观察期,学生学习共同的普通文化课程,接受观察,学校将根据观察得出的学生的兴趣、天赋和才能对其学习和升学方向进行指导;
分科教育阶段(15~18岁),决定方向后,学生将进入三种不同的科学习:实际科、职业科和理论科
第二阶段教育为高等教育,又分两个阶段:大学先修教育阶段(也称大学预科,衔接阶段、大学专业方向的定向阶段,修业二年)和高等教育(硕士培养,修业二年)。
(二)1959年戴高乐政府的教育改革
1959年戴高乐政府连续公布了两个法案:《教育改革法令》和《国家与私立学校关系法案》。再加上1968年“五月风暴”后《高等教育方向指导法案》即《富尔法案》,共三个教育改革法。这三个法案是沿着郎之万—华伦方案的方向前进的,奠定了法国现代教育制度的基础。
(三)法国现行学制及主要特征
法国义务教育年限为6~16岁10年。6~11岁为小学阶段,11~15岁为初中阶段,15~18岁为高中阶段。
法国的初中很有特色,具体体现了1947年教育改革方案以来一直坚持的“方向指导原则”。初中的主要任务是将学生导向多种升学和就业渠道,帮助学生走向社会。
高中学制三年。高中主要有普通高中、技术高中。学生入哪一类高中的主要根据是初中学业方向指导的决定。
法国高等教育主要有大学、大学校和短期技术大学三类。大学和大学校与近代同类学校相似,只是在1968年《富尔法案》后学科得到了更新和增多,成立了“教学与科研单位”,注重研究,不断朝着民主、自治、开放的方向发展。短期技术大学创办于1966年,两年制,主要培养工业、应用科学、服务行业的高级技术员,介于工程师与一般技术员之间。普通高中与技术高中毕业生不需考试即可入学。
第四节 德国现代教育管理制度
德国现代教育管理制度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确立的。确立的标志是1964年10月18日联邦各州总理在汉堡签署的《联邦德国各州就教育领域中的统一问题签定的协定》,简称《汉堡协定》。它确立德国强调各州文化主权的联邦制教育管理制度,形成了德国统一的教育制度尤其是学制。它是德国战后成为美、苏、英、法四个国家占领区,并主要受到美国教育管理思想和制度影响的产物(几次重要会议苏战区代表没有参加);它也是继承德国教育传统尤其是1919~1933年魏玛共和时期确立的教育管理制度的结束。
德国现行教育管理制度是比较典型的“地方分权型”教育管理制度,即教育与文化主权主要集中在地方各州的一种教育管理制度。不过,虽然教育主要主要在地方,但实行上州以下的县市和乡镇参与制定教育政策的权限很小,因此,在各州范围内,教育权又是集中的,主要集中在州政府。在德国,代表国家行使国家职权的是州政府。另外,虽然是以州为中心地方分权,但是,全国教育在结构、内容和结业水平等基本方面是比较一致的,这是因为在州以上存在着协商机构,体现着联邦的意义。这就是德国现代教育管理制度的总体特色。
第五节 美国现代教育管理制度
美国现代教育管理制度确立的背景和时间与其他西方国家基本一致,但有一个重要的区别:许多国家的现代教育管理制度大多是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酝酿,由于战争的影响直到战争结束后才得以确立,而美国由于受到战争的影响较小,其现代教育管理制度在20世纪初就逐渐确立了。确立的重要标志是《史密斯—休士法案》、《中等教育的基本原则》等的颁布。这两个法案的重要性不仅在于对于中等的巨大影响,更在于它们比较集中地体现了当时美国进步主义教育运动中所形成的一些现代教育观念,还在于这两个法案的制定过程对于美国国家教育行政的重大影响。在此之后,美国现代教育管理制度在经历1958年的《国防教育法》、1965年的《初等与中等教育法》、布什总统的《2000年教育战略》与克林顿的教育改革计划等新的改革中不断发展。
美国现代教育管理制度是典型的地方分权的教育管理制度,即教育管理的主要权力在州、学区等地方组织。由于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美国是战胜国,为了帮助战败国建立起民主的教育管理制度,美国在德国、日本等国推行它的教育管理制度,产生过一定的影响。美国之所以采用这种分权的管理制度有其深远的历史原因,其主要的目的,一是惧怕集权,倡导民主;二是能够及时反映地方社会各界的利益,使教育与社会紧密相连。
第六节 日本现代教育管理制度
日本不同于英、法、德、美,是后发性的资本主义国家。其教育管理制度建立和发展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在模仿中走向成熟。自近代以来,日本教育经历了三次重大的改革。第一次教育改革是在明治维新时期完成的日本教育近代化的改革;第二次教育改革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日本作为战败国根据占领当局美国政府和迫于国内民主压力而进行的教育民主化、现代化的改革,日本现代教育管理制度就是在这一时期确立的;第三次教育改革是从80年代初在中曾根的号召下开始进行至今的,以对战后教育体制进行总体反思和建立成熟的、个性化的教育体制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改革,日本现代教育管理制度也正在这次教育改革中走向成熟和个性化。
日本现代教育管理制度在本质上是地方分权的,但由于文化传统和特定历史时期的特征,中央在教育管理上一直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自50年代以来,日本一直实行的是中央与地方合作的教育和管理制度。
第七节 俄罗斯现代教育管理制度
20世纪,俄罗斯经历了令世界瞩目的多次巨大的历史变迁。与此相应,俄罗斯的国民教育体系也走过了一条不平凡的道路。在长达几个世纪的沙皇统治时期,俄罗斯教育事业的发展极其缓慢。1917年十月革命成立苏维埃政权到1991年年底的74年中,俄罗斯作为前苏联的一个加盟共和国,其教育事业得到了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巨大发展。俄罗斯基本扫除了文盲,建立了较为完整的教育结构,并形成了独树一帜的教育理论和实践,摘掉了教育最不发达的欧洲国家之一的帽子。1991年苏联解体,它的原15个加盟共和国各自成为独立主权国家,其教育事业也在发生重大的变化。俄罗斯的教育管理制度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中发生着变革。
俄罗斯现代教育管理制度是在苏维埃政权成立后建立起来的,一直实行的是中央集权的国家统一领导。1991年独立后的俄罗斯成立了联邦政府,其教育和教育管理经历了市场化和私有化的挑战及关于教育发展道路的大讨论。根据1994年俄罗斯联邦政府颁布的《俄罗斯联邦教育发展纲要》和1998年俄罗斯教育部长吉洪诺夫在教育部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俄罗斯教育政策的基本方向与任务》,俄罗斯已经将教育放在了优先发展的地位,并加强了国家的统一领导。